【案情简介】河北元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南公司”)自2010年11月18日成立后,先后在石家庄、张家口、沧州、保定、廊坊、唐山、邢台、定州、辛集、北京市设立了27个代办处,在各地(以农村为主)设立了657个代办点。元南公司以高额返息和送礼品作为诱饵,通过“投资入股”方式在各地发展代理人,并根据代理级别分别给予不同的业务提成,以达到吸收公众存款的非法目的。元南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及人数2.4万余人,涉案金额高达24.23亿余元,其社会危害性可见一斑。

【以案说法】无论是元南公司以“投资入股”名义非法吸收资金案,还是河北冠腾公司以“P2P”名义非法吸收资金案,亦或者石家庄德缘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非法吸收资金案等,这些案件都提醒我们新的犯罪形式层出不穷,面对高息诱惑,要时刻保持理智,提高警惕,避免误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面向的是社会不特定对象,所以此类案件往往涉案金额较高、受害人员范围较广,不论是对金融市场秩序以及社会的稳定性,还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都会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所以,我国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始终秉持严打、严惩、严办的处理原则。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已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做了重大修改,主要是增加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三档法定刑,提高了法定***刑,即: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刑法修正案(十一)》取消了限额罚金,同时将积极退赔退赃规定为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施行,2021年12月30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0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决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修改后的《司法解释》共十五条,本次修改重点是完善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特征要件以及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方式,明确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罚金数额标准等内容。如近年来,随着经济与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新的犯罪形式也随之出现,所以新的《司法解释》在原解释第八项、第九项中分别增加了网络借贷、虚拟货币交易、融资租赁等新型非法吸收资金的方式,为依法惩治P2P、虚拟货币等非法领域的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再如,近年来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频发,许多犯罪分子都打着“养老服务”、“老年产品”等旗号进行非法集资活动,所以新修改的《司法解释》在第二条中增加了第十项“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再如,修改后的《司法解释》第十三条明确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竞合时,适用择一重罪处罚原则。其他修改内容,本文不做重点阐述,详见《***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原文。
